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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 星光农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2-12-20 18:42:0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敬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同意提名郑敬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正工”)申请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签字: 李路、王方明、严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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