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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 开普云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天天速读

时间:2022-12-21 19:14:20    


(资料图片)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2-06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关联关系:开普数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数智科技”)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普云”)  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数智科技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数  智科技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东莞数智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数智一号”)、东莞数智二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数智二号”)拟分别为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 25.72%、14.28%提供反  担保。     本次担保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数智科技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其已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数智科技拟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之日起函期限根据订单的需求而定且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为数智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保函期限相同。为保障公司利益,数智一号、数智二号拟分别为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 25.72%、14.28%提供反担保。   (二)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单元 1806 室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林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总资产 5,773.59 万元,负债总额 2,227.96 万元,资产净额 3,545.64 万元。2022 年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数智科技为开普云控股子公司,开普云持有数智科技注册资本的 70%;因数智科技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出资比例可能被动稀释为 6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数智科技拟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保函,以保障其已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保函期限根据订单的需求而定且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为数智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保函期限相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将以数智一号、数智二号提供反担保为前置条件,数智一号、数智二号拟分别为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 25.72%、14.28%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数智科技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政务信息化、政务大数据等业务,是公司在政务领域的重要布局。本次担保系为了增强下属控股子公司数智科技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加快业务发展,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  (二)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且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拟按其出资比例为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三)未来,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等方式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业务运营情况,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考虑反担保情况,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数智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的情况。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考虑本次批准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的 0.77%。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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