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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蛳粉里吃出蚯蚓,“糟”的是什么?|焦点关注

时间:2023-03-24 13:17:09     来源:环球网


(资料图)

享用美食往往是愉快的体验,但就餐时发现碗里有个虫子,恐怕“愉快”就要变“不快”了。近日,安徽合肥一网友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日前,该网友发布视频称,在自己点的螺蛳粉外卖里吃出了蚯蚓,“差一点(就吃下去了),真的太恶心了”。对此,她联系商家沟通处理,却被商家说成“想吃霸王餐”“同行抹黑的手段”,最后还被踢出了群聊。据媒体报道,涉事商家于3月20日回应称,店铺卫生没有问题,目前正常营业。对于事发后在外卖平台改店名、将顾客踢出群聊一事,商家解释是因一时联系不到对方所做的防护措施。

回应不了顾客的正当诉求,索性将顾客踢出群聊——商家这番操作,可谓真正的“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既主动切断了沟通渠道,又何谈“一时联系不到顾客”呢?将顾客踢出群聊,就能达到所谓“防护”的目的吗?这解释实在立不住脚。

吃到有问题的餐品时,顾客及时向商家反馈,是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体现;从商家角度而言,也是警钟被敲响的提示。顾客反映餐品问题,说明生产和经营流程中可能存在漏洞。正视这些问题,才能追根溯源、弥补疏漏,才可能避免日后更多问题的出现,长远来看对商家只会有益无害。

然而,该螺蛳粉商家收到反馈后,第一反应不是迅速自查自纠、解决问题,也不是与顾客积极沟通、真诚解释,而是直接“倒打一耙”,推卸责任。起初,商家称消费者是“污蔑,想吃霸王餐”,后又表示是“同行抹黑”,不仅空口无凭,而且前后说辞不一,怎能让人信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自己店铺的螺蛳粉有蚯蚓,商家本就有处理的责任。若有不同主张,尽可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摆证据、讲事实,与消费者沟通协商,而不是理直气壮,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将“吃霸王餐”等帽子扣到消费者头上,最后还将消费者踢出群聊。从这一点来看,“霸王”的并非消费者,而是商家自身。

商家给消费者扣帽子,但“扣”不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商家把消费者移出群聊,但自己永远“移”不出法律和道德的束缚。餐品中的蚯蚓虽“糟”,但更“糟”的或许是商家不作为的态度。倘若商家一直以拒绝沟通、委罪于人的姿态处理问题,“糟”的就将是自己的生意了。

作者 | 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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