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犬办理手续流程汇总
▶符合养犬条件证明填写养犬登记表
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下列条件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有合法身份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发放养犬登记表。
提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
▶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向住所地的区公安机关提交养犬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办理时限: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当场予以受理,并在5日内发给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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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
1、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
2、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3、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登记证年检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公安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后办理年检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年检标志。
年检时间:2023年度养犬年检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养犬人办理年检手续后,应当及时携犬到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免费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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